各班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切实保证国家和我院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要求
1.此次认定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详见学生手册)的具体要求组织实施。
2.各班级召开专题班会,确保通知到每位学生。
二、认定范围
适用于我院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已经上交过家庭情况调查表(确认已盖当地民政部门章)且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的老生,直接填写《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见附件1);大一新生和没有提交过调查表的老生需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要盖章),同时,需要提交《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
班级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原则上应为班级总人数的25%左右(四舍五入),不超过30%。
三、认定工作的时间安排和信息报送办法
请各班级收齐相关材料,于9月12日前交至学生资助中心(三栋11楼),新生可延迟到14日前报送。
联系人:徐键 电话:3117276
附件1: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