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完善学校助学体系;
2.负责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和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3.负责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发放、汇总上报、归档建档及有关的管理工作;
4.负责新生“绿色通道”,孤儿和特困学生学费减免、缓交申请的受理、审核、汇总上报等工作;
5.负责生源地助学贷款审核、毕业生助学贷款偿还确认等相关工作;
6.负责勤工助学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劳动补助经费的制表和发放;
7.负责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工作;
8.负责在校学生参保和普通门诊报销工作;
9.负责国家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宣传;对受资助的学生进行诚信感恩教育;
10.负责与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报送各类资助统计报表及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