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9〕358号)和《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要求,现就我院2018-2019学年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且 2018-2019 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二、评审办法
1.严格按照《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和《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参见《学生手册》2018 版)。
2.级转专业(包括ACCA 方向班)的同学回原班级参与评选。
3.“国家奖学金”每班符合条件的至多初选 1 名;“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班符合条件的至多初选 2 名,报学院进行择优评选。
三、指标分配
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新校区国家奖学金 5 个名额。
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新校区国家励志奖学金 104 个名额。
四、申报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2.经班级民主评议,汇总名单及申请材料报所在系部。
3.系部初审,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院评审小组审定,院内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时间
国家奖学金9月30日前报送,纸质材料:附件 1、3;国家励志奖学金10月13日前报送,纸质材料:附件2、4。
各班认真组织评选,辅导员严格审核,按时报送材料。若本班无符合条件的同学,仍需报送附件 2、4(辅导员签字)。
联系人:许老师;程老师;联系电话:0552-2566684
附件3.填表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