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18-2019 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9-20浏览次数:715

各班级: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9〕358号)和《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要求,现就我院2018-2019学年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且 2018-2019 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二、评审办法

    1.严格按照《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和《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参见《学生手册》2018 版)。

    2.级转专业(包括ACCA 方向班)的同学回原班级参与评选。

    3.“国家奖学金”每班符合条件的至多初选 1 名;“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班符合条件的至多初选 2 名,报学院进行择优评选。

    三、指标分配

    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新校区国家奖学金 5 个名额。

    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新校区国家励志奖学金 104 个名额。

    四、申报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2.经班级民主评议,汇总名单及申请材料报所在系部。

    3.系部初审,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院评审小组审定,院内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时间

    国家奖学金9月30日前报送,纸质材料:附件 1、3;国家励志奖学金10月13日前报送,纸质材料:附件2、4。

    各班认真组织评选,辅导员严格审核,按时报送材料。若本班无符合条件的同学,仍需报送附件 2、4(辅导员签字)。

    联系人:许老师;程老师;联系电话:0552-2566684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版).doc

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19版).doc

附件3.填表说明.doc

附件4: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xls

附件5: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xls







蚌埠工商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联系地址:行远楼212、214、216、218
联系电话:0552-2567970 / 2566684 / 2567969 / 2566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