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9-15浏览次数:522

班级

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院建立健全贫困生档案和做好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和依据。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和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现将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要求

1.严格按照《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组织实施。

2.各班辅导员召开贫困生认定会议,确保认定工作通知到每位学生。

二、认定方法

1.适用于我院在校学生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进行民主评议。

2.要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类型学生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学生、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子女原则上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

3.班级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25%。

4.认定注意事项:班级评议小组应由辅导员(任评议小组组长),各寝室一名代表共同组成。认定结果在班级进行公示,确保做到公开、透明。辅导员要深入调查,精准认定,对与贫困生消费行为不相符的情况不予认定,如购买高档电子产品、名牌服装和高档化妆品等。

三、材料报送

班级按照要求,组织认定。于9月22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会议记录②银行卡信息采集表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至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远楼214室);电子版材料:《XX班学生银行卡信息采集表》发送至ahcjdxsxyzz@163.com邮箱。

联系人:许老师;程老师联系电话:0552-2566684

附件1: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会议记录.xlsx

附件2:XX班学生银行卡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蚌埠工商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联系地址:行远楼212、214、216、218
联系电话:0552-2567970 / 2566684 / 2567969 / 2566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