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各班级:
天安、恒生、囯元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展开。请根据附件要求推荐一到两名同学(如无学生符合条件无需报送),具体评选标准如下:1、15-16学年取得院三好及以上称号的学生。2、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无违规违纪和挂科现象。3、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原则上不予考虑。4、各班天安、恒生、囯元总共最多推荐两名同学。于11月14日(下周一上午下班前)将2016年天安恒生囯元奖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三栋11楼)。
说明:推荐并不代表当选,学院将根据各班级推荐情况,每项奖学金择优选择2-4名同学推荐至学校学生处,由学校学生处最终确定获奖人选。
院学生资助中心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