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我校2013级、2014级、2015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08浏览次数:444

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6-2017学年大学生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工作,根据相关要求,现就参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及结算年度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全体在校学生。本次参保工作主要针对2013级、2014级、2015级学生,2016级新生的参保工作另行发文。

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为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大学生自缴纳参保费用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休学手续的学生在休学期间参保并缴费的,可享受医疗保险。

二、参保信息核查要求

请各班级从《商学院学生医保信息表》(附件1)中截取本班级信息,做出本班信息表并对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如果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有误,请班级统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更正表》(附件2)。

未列入信息表的学生本年度需要参保,请班级统一填写《大学生医保信息表(模板)》(附件3)。

个别学生如果不参加本年度大学生医保,本人填写《承诺书》(附件4),由学生家长、辅导员签署意见。

三、报送材料

1.由辅导员签字确认的本班信息表,报送纸质版。

2.本班《个人基本信息更正表》,报送电子版。

3.新参保学生《大学生医保信息表》,报送电子版。

4.不参保学生《承诺书》,报送纸质版。

上述电子版材料请用U盘报送。

四、报送时间与报送地点

报送时间:9月12日前。

报送地点:学生管理中心(11栋B座二楼)。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3121012

附件1:商学院学生医保信息表

附件2:个人基本信息更正表

附件3:大学生医保信息表(模板)

附件4:承诺书

请各辅导员从商学院QQ群文件处下载附件。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9月8日

蚌埠工商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联系地址:行远楼212、214、216、218
联系电话:0552-2567970 / 2566684 / 2567969 / 2566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