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级、11级各班:
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水平,根据皖教秘【2013】232号文件要求,我院进行此次评选活动,我院将从各班级报送的优秀学生中择优推荐2名报送至省里参与评选。
一、评选对象
本院10级、11级受过国家资助的学生(曾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秀,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三、报送材料
安徽省励志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
学生个人事迹材料以及学生个人相关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2)
四、报送时间、地点
各班级从本班级获得过资助的同学中推荐1名优秀的同学填写材料(纸质、电子版同时报送),于本周五(6月21日)下午5:00前报送至11栋B2楼各系办公室廖老师18255211089,赵老师18326967781处
商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