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11级辅导员: 天安、恒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展开。请根据附件要求推荐一名同学(如无学生符合条件无需报送),于11月5日(下周一上午下班前),将纸质电子版材料同时报送至11栋B2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说明:推荐并不代表当选,学院将根据各班级推荐情况,择优选择2-4名同学推荐至学生处,由学生处最终确定获奖人选。 重要提示:班级推荐同学中不得有违规或者虚报成绩的现象,一经发现,取消该班级在校期间所有评优资格。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2年11月2日